为加强6165金沙总站大型仪器设备的科学规范化管理,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效益,使其更好地为教学、科研服务,保证学院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顺利实施,根据《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,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规则。
1、大型仪器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,其中包括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,从可行性论证、购置、验收、安装、调试、设备卡片、操作规程、使用和维修记录直至报废等方面的原始资料。
2、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应熟悉仪器的基本构造、工作原理、日常维护方法和能操作仪器,确保所有的大型仪器设备在最佳的工作状态。
3、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经过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,并及时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备查。凡不及时记录者,一经发现,停止使用资格。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,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仪器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。
4、对仪器使用中出现的小故障,使用者应上报管理人员,就修理情况作详细记录。若是人为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,使用者应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。对无法修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。
5、各实验室的设备原则上只在本实验室使用,若要借出本实验室使用,需经本实验室管理员同意,并办理借用手续(若需借出院外使用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,并收折旧费),按时归还。
6、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意识,坚决杜绝一切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,因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设备受到损失时,要负责承担经济损失和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,同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。